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海外联谊会章程(草案)
第一条 定名:本会定名为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外联谊会 (The Overseas Association of The Instititute of Ocean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简写:OSAIO, 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宗旨:本会的宗旨是加强海外同事之间及海外同事和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洋所)之间的联系,为海洋所的发展,为国家的持续繁荣富强,为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三条 会员:凡居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曾经在海洋所学习和工作过的人员均为本会的当然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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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组织: 本会设会长一名,由会员投票产生,投票方式应包括远程投票。
第五条 会长任期三年可连任一次。会长可任命副会长以及委员若干名,管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会长每年至少向所有会员提供一次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2/3会员签名可罢免会长。由第一和第二副会长共同处理会长罢免和重选事宜,并在六个月内重新选举。
第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在会员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二) 热心为会员服务;
(三) 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十条 名誉会长:凡对本会有特殊贡献者,经会员投票通过,由本会聘请为名誉会长或永久名誉会长。
第十一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保护会员利益;
(二) 加强会员间、会员和海洋所的联系和情况交流;
(三) 促进会员为国家建设和海洋所的发展作贡献;
(四) 进行学术交流;
(五) 组织联谊活动;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更改应由会员投票通过。